“哨兵同志,經核實,此次問題因值班對講機故障導致,并非主觀過錯,我們不予通報。這是信息保障科電話,請盡快聯系維修。”10月下旬,第77集團軍某旅糾察隊在對各哨位進行呼點抽查時發現,一處流動哨遲遲無人應答。與以往不同的是,他們沒有急于做出通報處理,而是趕往現場核實情況,并幫助解難。
“天氣轉涼,戰士在迷彩服里加件毛衣,便因軍容不整被通報”“家里有急事,向連隊報備后使用手機,卻還是被檢查人員視為違規使用手機受到處理”……在前不久的一次基層機關雙向講評會上,許多官兵的“吐槽”直指糾察隊。對此,糾察隊也倍感委屈:明明是嚴格執法,怎么就成了“眾矢之的”?
為找到“從嚴治軍”和“人性化管理”的平衡點,該旅黨委在深入調研后,決定轉變管理方式。他們規范執法程序,要求糾察隊在檢查時統一由部隊管理科參謀帶隊,并佩戴執法標識;對查找出的問題,分主觀錯誤和工作失誤區別處理,杜絕問題通報“一刀切”;對于基層無法解決的問題,及時向機關反映解決,做到監督與服務并重;在強軍網開辟申訴通道,官兵可對處理決定進行申訴,機關在核實后給出答復。
前不久,該旅糾察隊在進行巡查時,發現某連哨兵精神狀態不佳,隨即上前詢問。得知其突發胃病后,當即將他送往衛生連,并主動派人趕赴訓練場,向所在連隊主官報告替換哨兵。此舉在官兵中受到好評,許多官兵表示:“這樣帶著溫度的執法方式,我們歡迎。”
關鍵詞: 規范執法